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央关心、社会关注、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。日前,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、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,制定颁布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。《规则》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,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、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、程序、措施、要求等,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,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保障和规范学校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,我校根据班主任工作需要,结合学校日常工作,开展了为期两次的惩戒教育培训活动,全体班主任教师齐聚阶梯教室,共同学习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。
本次教育活动由李娜副校长做专题交流。从四个方面“教师可以让学生罚站吗?”“体罚的代价是什么?”“教师怎么行使惩戒权?”“行使惩戒权要注意什么?”围绕教育惩戒的条件、实施教育惩戒的办法等内容,理例结合,深入浅出与班主任们进行交流。强调:“教育”是惩戒的真正出发点和核心要义,教育惩戒的最终归宿应是学生更好地成长和发展。在实施惩戒的同时,要强化积极的教育引导,避免粗暴进行报应性惩罚。实施教育惩戒后,学校与教师、家长应持续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,并及时反思惩戒效果的达成情况。
此外,李娜校长特别强调,重视家校协同合作,完善惩戒监督体系。青少年问题行为的出现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,良好的亲子关系可以降低学生出现问题行为的风险。因此,必须将家长教育活动纳入教育惩戒体系,推动家庭与学校之间建立起相互配合、互为补充的教育协作关系。
我校将贯彻落实《规则》,依据《规则》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、监管和救济机制,让学校、教师会用、敢用、慎用、善用教育惩戒,让家长、社会理解、支持、配合学校教育和管理,共同营造良好学生的教育生态。